一、项目概况
1.1 询价人:建湖县国源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1.2 项目名称:建湖县国源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三期水土维持过程监测及验收服务。
1.3 服务地址:建湖县国源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建湖县沿河镇。
1.4 服务领域:依照《出产建设项目水土维持监测流程(试行)》(办水保(2015)139号)、《水土维持监测技术规程》(SL277-2002)以及《出产建设项目水土维持监测与评价尺度》(GB/T51240-2018)等要求,假造项目水土维持监测执行规划,合理安插监测点位,选取地面观测和调查监测等步骤,对水土维持规划落实情况、扰动地皮及植被占压情况、水土维持措施执行情况以及水土维持责任造度落实情况进行跟踪监测。充分反映项目建设期间造成的水土流失及其防治成效,实现项目水土维持监测季度汇报和总结汇报。
1.5 服务要求:合格,确保提供的成就文件通过项目水土维持验收会,在项主张行政主观部门进行登记,并获得项目水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报备证明函。
1.6 服务期限: 合同签定后30天实现约定服务事项。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占有出产建设项目水土维持监测单元水平评价证书;
2、拥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未处于被责令破产、投标资格被取缔或者财富被收受、冻结和破产状态;
3、投标人没有被国度、江苏省省级有关部门及盐城市级有关部门暂停招投标或市场准入资格且在公示处罚期内。
4、投标人须是未与询价人产生过解除合同及合同纠纷等行为的单元。
5、本项目严禁挂靠。
三、投标报价
1、本项目选取固定总价合同,最终结算时除合同约定调整表一律不予调整。
2、本次询价定标法子为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投标报价即为最终报价,无二轮报价。若最终报价未达询价人要求,询价人有权沉新组织询价。
3、本次询价限价:总价10万元
四、报价文件要求
1、 请于2022年10月27日15:00前将报价文件(体式附后)密封送至下述地址。所有投标文件资料一式三份。投标文件封面须按询价文件要求加盖投标人公章后密封;投标文件应装入投标文件封袋(封袋大幼凭据必要自行造作,正、副本及原件装在统一封袋内),并在封袋上正确表明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
2、 报价文件接管地址:江苏省盐城市盐都区世纪大路CA88大厦14楼1115室,联系方式:刘工 18905105766。
3、投标人所提供的资料必须真实、齐全,如未按要求按时提供真实、齐全的有关资料,将导致资格审查不合格,由此造成的责任得意。
4、各投标人应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并在报价中明确税率。
5、付款方式:服务实现后一次性付款。
五、联系方式
地 址:盐城市世纪大路669 号CA88大厦14楼1115室
招标人:建湖县国源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刘工
联系电话:18905105766
清能公司内部审计部电话:0515-80551603